通知公告
继续教育部组织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2016年10月11日下午,根据学院学习安排,继续教育部在本部2109会议室进行集体学习活动,组织部门全体成员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形式,集体学习由高洁主任主持。

首先,高洁主任传达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广商院教〔2016〕34号)精神;接着,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规定。《办法》依据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对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工作原则、预防措施、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学术不端案件的受理、调查、认定、处理、救济与监督等内容做了全面规定,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制度举措。在学习中,重点组织学习和了解了《办法》明确定义的属于学术不端的七种行为,其中五种属于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提出,拟对高校学术不端情节严重者开除或解聘。最后,提出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学术操守,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努力促进学术创新,恪守学术规范。同时要求集中学习后,每一位老师要再通过自学《办法》加深认识,自觉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继续教育部 撰稿:高洁  图:胡筱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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