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育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区局直属各企业:

  为推进国家职业资格从业制度,提高我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13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鉴定的职业和等级

1.粮油保管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2.制米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3.制粉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4.制油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5.粮油竞价交易员: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6.农村粮油购销员(粮油经纪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二、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粮食行业相关职业的人员。

三、培训鉴定机构

全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相关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承担。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局办电〔200833号文件规定执行,可登录广西粮食网(http://www.gxgrain.com/粮食工作/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查询;也可以登录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xgsxy.com/继续教育部/考证培训)查询。

五、时间安排

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报名、报到、培训、鉴定的时间安排详见《2013年全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

六、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填写《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个人所在单位公章;

(二)单位填写《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3);

(三)单位将《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3)在报名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传真至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邮箱地址:gxgsxycjb@126.com传真电话:0771-3162413

(五)报到地点:南宁市振宁大酒店。酒店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86号(新阳路与中尧路交叉路口,广西区妇幼医院斜对面)。总台电话:0771—21178882117999。酒店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3977178129。详细信息见《培训报到、住宿地址及乘车路线》(附件4)。

(六)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

1.《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近期同底色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和报考中级或高级学员的原资格证书等);

4. 培训鉴定费请学员在报到时使用银联卡刷卡的方式缴纳,刷卡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七、培训地点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校区地址:南宁市中尧路15号。

  八、收费标准

  培训鉴定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具体费用如下:

(一)培训鉴定费用

1.粮油保管员:初级1050元/人、中级1230元/人、高级1400元/人;

2. 制粉工:初级1150元/人;

3.制米工:初级1150元/人;

4.制油工:初级1200元/人

以上费用已经包含了教材和培训资料费、证书工本费等,培训鉴定期间学员的食宿费用自理。未明确的职业、等级的培训鉴定费用另行通知。

(二)补考人员的培训鉴定费用:第一次补考按正常收费的50%收取,第二次补考按正常收费收取。

  九、其他事项

  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国家粮食局20071号公告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中央、自治区储备粮代储资格认证工作,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培训鉴定,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培训和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自治区粮食局人事处联系人:唐鸿斌,联系电话:0771-5608572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联系电话:0771-3162413

联系人:裴朝东,联系电话:0771-317271113878895704

联系人:李雄志,联系电话:13768397001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doc    

附件3: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doc    

附件4:培训报到、住宿地址及乘车路线.doc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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